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有效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可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