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