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