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