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