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助学贷款、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权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