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六条有效省应当依法设立见义勇为基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并确保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工作的需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