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快递业务以及集邮、邮政用品用具等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