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四条有效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带资、垫资等手段参加投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