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凡在本县境内从事畜禽饲养和畜禽及其产品经营活动以及与畜禽防、检疫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