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第十条有效供水、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按照规定将供水、用水、节水情况和实际用水量等有关数据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