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该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