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燃气设施的管理、碰接、改造、更新和维修等,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