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