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6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