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养老服务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倡导结对帮扶、邻里互助和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困难老年人服务,支持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慈善救助。推行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