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水工程的水源区、输水配水渠系内排水时,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水户水质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