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十四条有效水工程管理单位在每年封冻前、解冻后、汛前汛后和遇到地震等灾害时,应对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