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第九条有效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对渔业船舶、渔具、渔获物、捕捞方法、安全设施、船员证件以及从事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