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