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健全湿地保护体系,明确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湿地保护。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