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已废止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服务等业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