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发展蒙医药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县蒙医药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蒙医药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蒙医药专职管理人员;自治县民族、财政、经贸、质量技术监、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做好发展蒙医药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