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