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批准公布的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或传承单位。对符合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推荐申报。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