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