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整改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