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州人民政府对野生动物资源实行全民管护、休养繁殖、恢复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2年6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