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制作、销售禁用猎具的,或者未经批准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2年6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