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每年的3月1日至10月31日为禁猎期。在禁猎期内需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须报经县级以上农(畜)牧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2年6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