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建设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