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展会举办者允许未提供有效专利证明的产品、技术以专利产品、技术名义参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