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将专利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