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规划第十四条已修改省农村扶贫开发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引导资源整合、集中投入,限期实现攻坚目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