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应急管理第六十一条已修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和故意造成的除外。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