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要求与轨道交通连通的,应当在征得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