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本市建立政府资助引导、社会智力支持和企业自主需求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人员素质。鼓励高等院校和中小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