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资金支持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本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公司。本市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