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已废止市档案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的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区)档案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