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