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类档案馆和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利用等管理制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光和防磁等设施设备,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保证档案的安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