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