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摊派和检查;有权拒绝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或者旅游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