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十五日前将法规草案及有关资料发给代表。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