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城镇居住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时序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竣工的建设工程不予规划核验,并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其他工程暂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