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