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第三章 开放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发展仓储、物流、广告、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引进和发展会计、咨询、标准、评估、认证等中介组织。鼓励各类中介组织为企业的开放活动提供信息咨询、市场营销、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引进、法律咨询等服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