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