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