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部分变更的审查批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遇有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紧急情况,因预备费不足需要增加财政支出时,可以由人民政府决定执行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